我常常将自已以为成局外人,而薄薄一本《局外人》我却读了很长时间。老实说,断断续续地读完后,我并没有像平时读小说一样产生很大的情感共鸣。

也许是因为不常读荒诞文学,又或许与加缪所处的时空过于遥远,书中的一切都让我感到荒谬与惊愕。“我”的冷漠,世人的愚昧,社会的荒诞……初读此书,让我有些许压抑。

既然没有多少情感上的共鸣,那就从理性的角度来浅谈这本书吧。

在真正看这本书前,我就听说这是一个“故事的主角因为自己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泣而被所谓法兰西人民判处死刑”的故事。看完后,我认为这种说法虽然有失偏颇,但也基本符合作者想要表达的观点。抛开故事不谈,这首先让我想到了苏格拉底之死。

哲学家苏格拉底,被雅典人民以毒害青少年思想为由,判处死刑——这无疑也是荒诞的。仔细想来,苏格拉底又何尝不是一个“局外人”呢?他宣传先进的思想,狂傲的批判与其不同的观点……很显然,这是一种与大众格格不入的做法。而审判本作主人公默尔索和伟大哲学家苏格拉底的,都打着“人民”的旗号——这样看来,似乎也没有那么荒诞——人类社会本就是排斥异己的,这是我们在进化中形成的本能。所以,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他们被以一种最为彻底的方式排出了社会。鲁迅先生也曾经说过:“有一群人待在一间没有窗户的铁屋子里,快要被闷死了。他们这样糊里糊涂地死去,倒也感觉不到什么痛苦。但如果你喊醒他们,他们想从层子里面出来,万一又出不来,这样觉醒之后死去,岂不是更痛苦吗?你要知道人生最痛苦的是梦醒之后无路可走。”不过,这是否昭示我们应该努力融入这个社会?我认为不尽然。依然引用鲁迅的话:“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在一个压抑而黑暗的社会中,能够“举世混浊而我独清”,是难能可贵的。

其次便是正义:我一直认为,正义这个词,是不应当存在的——换种更为贴切的说法,我一直相信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正义,或者说不存在绝对的正义。审判默尔索的法官,公诉人,律师,陪审团……每个人都宣誓效忠正义,但谁又能保证自己效忠的是正义本身呢?在我看来,表达正义这一含义更加确切的词汇应当是“公义”——所谓正义,不过是一群人认定某件事是正确的,便将其命名为正义罢了——也许存在着一个人人为窃贼的世界,他们正认为盗窃是正确的,故盗窃便为正义。更深层想,我们常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定义正义的,有时甚至不是大多数人,而是少数既得利益者。当然,这样说也许过于激进,一种更为恰当的说法,可以借用罗翔老师的观点——正义就像是个完美的圆圈,人类动用全部技术,也只能画出无限近似于完美圆圈的圆,而永远得不到真正的圆——此谓之圆圈正义。

诸如此类“荒诞”的想法,我还有很多。囿于篇幅限制,也不便多讲。下面,我想谈谈对加缪本人的理解。

加缪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和作家。如果一定要为这两个头衔排序,我认为哲学家应当放在前面。加缪生活在20世纪初到中叶,这段时间恰好涵盖了两次世界大战。做为一个法国人,活在动荡的中心,很难不产生某些“荒诞”的思想。面对战争的生离死别和纳粹的统治,不难理解他为何在作品中塑造一个不信上帝又无视政治的人物了。上帝没有从天而降拯救苦难中的人类,眼前的政治也变成了独裁者的提线木偶和橡皮图章。也许正因为此,加缪才坚信自由人道主义的思想,才坚信他主张的要在荒诞中奋起反抗,在绝望中坚持真理和正义。虽然作为一个马列主义者,我很难接受这种将人本身提升到极致的思想,但我可以理解。毕竟,不论是什么思想,其目的总是一个——为了其道德视阈下所有人的幸福所努力。也许,在生活在动荡年代的加缪看来,只有相信自己才是最为可靠的。


“好久不见,Handler One”